港股打新的核心规则是:每人每只新股只能申请一份;申请按 HK$500 万分甲乙组;机制 A 按超购倍数回拨;上市前一晚公布配发基准;只按获配股数和最终价结算。
规则一:每人每只新股只能申请一份
《主板上市规则》第 10.09 条要求发行人、保荐人和包销商采取合理步骤识别并拒绝重复或疑属重复的申请。以下情况都属重复申请:
- 同一人提交多于一份申请(不论经同一券商、不同券商还是网上白表);
- 申请股数超过发售股份总数;
- 申请股数超过任何一组初始分配的股份数。
FINI 平台在截止后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别和号码检查券商渠道的申请,股份过户处再对网上白表及跨渠道申请复核,全部在抽签前完成。涉嫌重复的申请全部被拒绝,而不是只保留其中一份。
规则二:甲组、乙组以 HK$500 万为界
按《第 18 项应用指引》第 3.1 段,公开发售股份平均分为甲、乙两组:
- 甲组:申请股份价值(按最高招股价计算,不含佣金及征费)HK$500 万或以下;
- 乙组:超过 HK$500 万,且不超过乙组的初始股份数。
每名申请人只能从一组获配。若一组认购不足,剩余股份可转给另一组。甲组最高档位和乙组最低档位的俗称见甲尾与乙头。
规则三:公开发售比例与回拨
2025 年 8 月 4 日及以后刊发招股书的新股,发行人在两种机制中选择一种:
| 机制 | 初始公开发售 | 回拨 |
|---|---|---|
| 机制 A | 5% | 公开认购达初始股份 15 倍至 50 倍以下增至 15%,50 倍至 100 倍以下增至 25%,100 倍及以上增至 35% |
| 机制 B | 不少于 10% | 不设回拨;公开发售最多 60%,因为簿记建档部分不得少于 40% |
此前刊发招股书的新股适用旧制(初始 10%,最高回拨至 50%)。计算例见港股回拨机制。超购倍数的算法见港股新股超购倍数。
规则四:抽签与配发结果
超额认购时,股份按配发基准分配:每个申请档位分别设定获配比例,档位之间获配股数可以不同,较小档位可能以抽签决定谁获配一手。
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2.08 条,新股须在上市前一个营业日晚上 11 时前公布发售结果及配发基准,列明每个档位的有效申请数目和分配方式。一手中签率就是从这份公告中一手档位的数据算出的。
规则五:结算与退款
- 申请时按最高招股价预缴股款及 1.0085% 的佣金和征费,以港元缴付;
- 经券商申请的,FINI 只按实际获配股数和最终发售价结算,其余资金由券商按与客户的安排释放;
- 经网上白表申请而未获配或部分获配的,股款连同相应佣金及征费由股份过户处退回,不计利息;
- 孖展融资的利息和手续费不因未获配而退还。
规则六:上市后的价格稳定
招股章程可能设有超额配股权(绿鞋),稳定价格操作人可在上市后一段期间内按招股章程披露的安排买入股份。有无绿鞋、稳价期多长,以招股章程和上市后的稳价公告为准;设有绿鞋不代表股价不会跌破招股价。